信息索引号: 00250209-8/2024-0018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湖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提高认识、夯实基础、明确责任,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统筹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紧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丰富载体、畅通渠道,围绕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许可等内容,主动在西湖区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6条;以警情发布、工作动态为重点,在“平安西湖”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条,平安西湖微博发布信息1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关注问题,最大程度保障公民知情权,赢得群众理解支持,提升执法公信力。2023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数量较增加77.3%。办结3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重复申请8件,另有8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10件,不予处理8件,其他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除西湖区政府网站外,分局还开设有“平安西湖”微信公众号1个,“平安西湖”微博账号1个,定人定岗对平台信息发布、日常运维和技术维护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平台公开内容准确无误。2023年本机关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情34次,其中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新媒体回应案事件34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相关运行机制,坚持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专人对接、协调日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前置审核机制,保障政府公开工作依规执行。

(五)保障监督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警务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机制,以定期查、随机抽等方式监督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方面程序,对未按制度主动公开、未依流程及时回复依申请等情况进行提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规开展。分局主动解读本单位重要文件,发布涉公安类权威性、指导性信息,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23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未收到负面的群众评价意见,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0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40

行政强制

28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良好,但仍存在“未严格把控好信息公开的关卡,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24年,区公安分局将聚焦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总结分析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重点围绕两个方面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掌握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规范,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增加分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处理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没有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09-8/2024-0018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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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湖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提高认识、夯实基础、明确责任,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统筹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紧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丰富载体、畅通渠道,围绕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许可等内容,主动在西湖区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6条;以警情发布、工作动态为重点,在“平安西湖”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条,平安西湖微博发布信息1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关注问题,最大程度保障公民知情权,赢得群众理解支持,提升执法公信力。2023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数量较增加77.3%。办结3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重复申请8件,另有8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10件,不予处理8件,其他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除西湖区政府网站外,分局还开设有“平安西湖”微信公众号1个,“平安西湖”微博账号1个,定人定岗对平台信息发布、日常运维和技术维护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平台公开内容准确无误。2023年本机关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情34次,其中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新媒体回应案事件34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相关运行机制,坚持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专人对接、协调日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前置审核机制,保障政府公开工作依规执行。

(五)保障监督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警务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机制,以定期查、随机抽等方式监督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方面程序,对未按制度主动公开、未依流程及时回复依申请等情况进行提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规开展。分局主动解读本单位重要文件,发布涉公安类权威性、指导性信息,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23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未收到负面的群众评价意见,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0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40

行政强制

28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良好,但仍存在“未严格把控好信息公开的关卡,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24年,区公安分局将聚焦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总结分析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重点围绕两个方面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掌握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规范,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增加分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处理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没有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